商標實質審查審查員審查哪些內容

商標實質審查審查員審查哪些內容
商標實質審查審查員審查哪些內容
商標實質審查審查員審查的內容:
1、商標是否具備法定構成要素;
2、商標是否違反了禁用條款;
3、審查商標申請註冊的商標是否具有顯著特徵;
4、審查商標是否與他人註冊在先或者初步審定在先並公告過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5、審查商標是否與他人已經失效但沒有超過一年期限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根據《商標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檔案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檔案之日起九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