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結婚證在單位需開具哪些證明

辦結婚證在單位需開具哪些證明

結婚證是有效證明男女雙方之間存在合法婚姻關係的法律憑證,一般在申請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如果雙方都同時滿足了《婚姻法》中規定的結婚條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較齊全的情況下,那麼就能夠比較順利的領取到結婚證,而從領取到結婚證的那一刻開始,男女之間就屬於合法夫妻了,這個時候即使雙方沒有舉行結婚儀式,他們之間的關係在法律上也是受到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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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結婚證有哪些流程

領結婚證要什麼手續,一共分爲三步:

1、領表:將雙方的身份證與戶口簿原件準備好,兩個人一起到領表的地方,工作人員覈對無誤後會發一張表,裏面主要填寫一般資料(包括姓名、年齡、身份證號、戶口地址等)。

2、登記:在婚姻登記室外面等候,叫到號碼後進入對應的座位,工作人員會問一些簡單的問題,然後發給每人一張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填寫後,工作人員要求男女分別先後站立,念聲明書。工作人員會把兩張結婚證交給新人並送上祝福。交費:9元。

3、頒證儀式:從登記處出來後還要有個頒證儀式。工作人員給新娘換上婚紗(免費)。頒證儀式短暫而神聖,司儀宣讀《婚姻法》和夫妻雙方對婚姻的責任。這個過程有錄像,是否購買全憑自願。而市內五區目前只有新華區、長安區、橋西區設有頒證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