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賣淫罪與容留賣淫罪的含義是什麼

組織賣淫罪與容留賣淫罪的含義是什麼
組織賣淫罪與容留賣淫罪的含義是什麼
1、容留賣淫罪:指爲他人賣淫提供場所的行爲,容留賣淫罪中的容留是一種單純地爲他人提供場所,容留者與賣淫者沒有控制與調度的關係,對於賣淫活動的具體事項,比如價格,等等均與行爲人無關。  
2、組織賣淫罪:說的是有些犯罪分子透過糾集、控制一些賣淫婦女進行賣淫,或者以僱傭、招募、容留等手段,組織他人賣淫,從中牟利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