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是試用期嗎

入職是試用期嗎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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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入職包含試用期嗎,試用期是怎麼樣規定的?

這個是企業自己如何認定的問題,嚴格來說,勞動者自入公司之日起與單位就已建立勞動關係,這個時候單位應當與他本人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在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試用期。在試用期內職工與單位可以自由選擇去留,你所說的轉正我想是單位自己的說法,也就是過了試用期的職工,總之,只是叫法的不同,只要沒有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爲,對於單位的管理來說,怎麼去區分入職包含試用期嗎的問題是單位的權力,無所謂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