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給離職員工多繳幾個月社保怎麼辦

公司給離職員工多繳幾個月社保怎麼辦

社會保險是國家爲員工的生活、醫療保障而實行的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規直接對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規定,雙方當事人不得自由協商。社會保險費糾紛屬於勞動爭議,產生社會保險糾紛可以採取三種處理方式,即行政處理的方式、司法救濟的方式、社會參與和監督。的方式。因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不交、少交或遲交社會保險費糾紛是產生社會保險費糾紛的根源。

公司給離職員工多繳幾個月社保怎麼辦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公司給離職員工多繳幾個月社保怎麼辦

可以申請退回。
處理的方法之一:在企業繳費之後沒有發生退休及轉移人員變動的情況下,可以到地稅部門辦理退費:
第一步,持離職員工的離職證明、繳費票據到地稅申請退費,並由地稅部門重新確定繳費基數;
第二步,到企業參保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當月做實帳戶刪除;
第三步,到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企業處辦理申請退費手續(退費材料中必須包括地稅出具的認定繳費基數錯誤的證明、繳費票據、退費申請表);
第四步,辦理完上述的手續之後到地稅退費,並向地稅申報正確繳費。
處理方法之二:企業恰好有新增人員漏保的,可重新報盤,將當月做實帳戶刪除,按正確的繳費人員做實帳戶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爲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