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糾紛解決

徵地補償糾紛解決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爲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爲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爲。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爲,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爲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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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解決徵地補償糾紛


1、補償標準爭議

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2、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其性質爲民事糾紛,當事人爲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透過民事訴訟解決。

3、徵地資訊公開糾紛

屬於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透過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綜上所述,在最新的南昌灣裏徵地補償標準中,對當地的土地分爲了三個片區,每個片區的補償標準不一樣,但是基本都在3萬多一畝左右。徵地補償款中的土地補償款和安置費一般是先發到村委會,由村委會統一分配,而青苗費和附着物補償費則直接發放到農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