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的委託人主要是有哪些權利1、要求選擇信託管理人的權利;2、對信託財產給予強制執行,提出異議的權利;3、要求改變信託管理方式的權利;4、當受託人管理不當或違反信託契約時,對受託人要求補償信託財產的損失以及復原的權利;5、要求就信託事務的處理進行檢查的權利;6、對受託人的辭任予以承諾的權利;7、要求解任受託人的權利;8、信託結束而無信託行爲規定的財產歸屬者時。取得信託財產的權利;9、當委託人享受全部信託利益(自益信託)時解除信託關係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