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可以籤試用期合同嗎

試用期可以籤試用期合同嗎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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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是否籤試用合同

   1、在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可以不約定試用期,如果約定,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2、根據你的介紹,由於經濟危機,你所在的用人單位停止生產了,但並沒有解除勞動合同。依據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除了應依法爲你繳納社會保險外,還應依法向你支付停工期間的工資,若超過一個週日(30日),仍未恢復生產,用人單位仍然沒有安排你上崗工作,應向你支付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工資。
    3、若用人單位違反上述規定,你可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也可申請勞動仲裁
    4、特別提示,如果經後用人單位以生產經營困難欲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別忘了用人單位應向你支付經濟補償。同時,如果你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是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你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那麼用人單位在裁減人員時,應當有限留用你。別忘了依法維護你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