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隱私權會怎麼處罰?
侵犯別人的隱私,如果只是一般侵權行爲,構成民事侵權,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侵犯他人隱私權,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如果侵犯隱私的情節較嚴重,可能會面臨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面臨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