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頂物業違建如何處理

樓頂物業違建如何處理
樓頂物業違建如何處理
處理物業樓頂違建的方法是: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章搭建的行爲構成了對物業服務合同的違約,物業公司拒絕拆除的業主可以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按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以罰款;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一)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
(二)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 個人有前款規定行爲之一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爲之一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