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畸重的辯護詞

量刑畸重的辯護詞
濫用職權罪量刑辯護詞
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違反法律規定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濫用職權罪量刑辯護詞需要結合現實情況對犯罪主體的行爲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釋,以便減輕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