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詐的案件應該如何判

合同欺詐的案件應該如何判
合同欺詐案件應該如何判
1、合同欺詐是以訂立合同爲手段,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爲。合同欺詐的行爲表現爲合同當事人一方爲了獲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虛假情況,或歪曲、掩蓋真實情況,使相對人陷入錯誤認識,並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訂立、履行合同的行爲。
2、合同欺詐首先要承擔民事責任,一般是合同締約過失責任或者違約責任,要對給合同另一方所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其次,合同欺詐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了合同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所以,合同欺詐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涉嫌犯罪的,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