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委託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什麼時間通知承租人1、出租人委託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拍賣五日前通知承租人。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七條 出租人委託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拍賣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