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影像業務處理遵循的原則

支票影像業務處理遵循的原則

票據糾紛包括票據權利糾紛和非票據權利糾紛。票據權利糾紛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常見的票據糾紛就包括票據交付請求權糾紛、票據返還請求權糾紛、票據損害責任糾紛、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糾紛、匯票回單簽發請求權糾紛、票據保證糾紛、確認票據無效糾紛、票據代理糾紛、票據回購糾紛。等。能夠公正、及時審理票據糾紛,可以保護票據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遵循吸收犯的處理原則

所謂吸收犯,是指事實上數個不同的犯罪行爲,其中一行爲吸收其他行爲,僅成立吸收行爲一個罪名的犯罪。關於吸收犯的吸收關係,目前法學界主流觀點認爲有重行爲吸收輕行爲、主行爲吸收從行爲、實行行爲吸收非實行行爲等三種形態。對於吸收犯的根本原則,法學界和司法實務界都認可重罪吸收輕罪原則。而對於重罪、輕罪的衡量、比較,則根據行爲所造成的社會危害的大小、所適用的法定刑的輕重來確定。由上觀之,在吸收關係中,當同時存在既遂行爲和未遂行爲時,應是既遂吸收未遂。但當既遂犯的處罰輕於未遂犯,例如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中,已銷售金額爲5萬元,未銷售部分貨值金額500萬元時,如何處理?此時如仍以既遂吸收未遂來處理,則有違重罪吸收輕罪的原則,理論界稱之爲吸收不能,此時以未遂吸收既遂更爲妥當,更能對犯罪予以實事求是的刑法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