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後的定金返還

解除合同後的定金返還
工傷認定後單位辭退怎麼辦?
當勞動者因工作原因受傷後,可能會導致暫時或永久無法工作,公司可能就會想要受傷員工離職,員工也會擔心這種事情發生。爲了保障自身利益,可以做好工傷認定然後索要自己的賠償。下面講講工傷認定後單位辭退怎麼辦呢?該員工應獲得哪些賠償呢?一、工傷賠償1、如果治療完畢,無傷殘,被辭退是無其他工傷賠償的。2、如果治療還沒有完畢在康復期,單位需要支付工傷期間的工資的。3、如果有傷殘,那麼單位還需要支付員工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二、辭退賠償企業辭退員工,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相應的補償也不同。第一,無故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性補償。第二,合同到期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第三,單位經濟性裁員,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第四,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第五,單位在員工醫療期期間辭退員工需要支付員工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綜上所述,面臨工傷認定後單位辭退怎麼辦的問題不用擔心,相關法律條文中已經有了明確規定,能否辭退也不是公司單方面說了算,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也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才行。如果面臨此類問題不知如何解決時,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