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員工轉正測評表

試用期員工轉正測評表
試用期轉正單位說了算嗎
考覈標準必須透明化,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法》在關於勞動合同的解除問題上,對用人單位設定了嚴格的責任義務。根據《勞動法》第32條及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的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單位卻不能夠隨便終止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