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怎麼樣證明工作時間

勞動仲裁怎麼樣證明工作時間
勞動仲裁怎麼樣證明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由用人單位提供,但是對於對方提供的證據,沒有足夠證據反駁的,則仲裁庭會認可對方的證據。所以可以透過社會保險部門查詢交納記錄或者銀行工資發放記錄或者工友證言。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