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收取培訓費合法嗎

用人單位收取培訓費合法嗎
用人單位收取培訓費合法嗎
用人單位收培訓費是不合法的行爲,如果以交培訓費爲理由要求入職,可拒絕交納,已繳納的可要求退還,向當地勞動部門舉報或者提起仲裁。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