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戶口遷移

漳州戶口遷移
在漳州戶口遷移手續流程是什麼呢?
一、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 1、未婚子女(含離婚子女及其所撫養的未成年小孩)需投靠父母生活的,可向父母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遷移落戶,其中未婚子女超過18週歲、需投靠父母遷移落戶的,父母須有合法穩定住所。父母爲非直接用工單位集體戶口、“寄戶”人員的,不能申請辦理子女投靠父母戶口遷移。父母爲直接用工單位集體戶口(已離職、調動、停薪留職、退休除外),在本地(市區或縣市城區範圍內)無合法穩定住所的,經所在單位同意,可申請投靠遷移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地址上立家庭戶。 2、市區、縣城區、建制鎮鎮區的城鎮居民父母身邊無子女照顧,其在戶籍所在地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申請其1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併辦理投靠遷移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