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公證與訴前保全的概念

強制執行公證與訴前保全的概念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覈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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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訴前保全怎樣申請,訴前保全執行誰的財產

一、交通事故訴前保全怎樣申請交通事故中,當事人基於侵權的債權債務關係相對明確。若事故責任人(賠償義務人)不積極理賠且有轉移、隱匿、變賣財產的嫌疑,爲了維護受害着的合法權益,事故的賠償權利人可以申請法院採取訴前保全措施。訴前財產保全要向事故車輛扣留地的法院提出。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1、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請人與受害人的關係證明;3、被申請人的身份證明;4、事故車輛的權屬證明;5、《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6、等值的擔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財產作爲擔保要求他人寫的擔保書。《民訴法》規定,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必須提供擔保。二、交通事故訴前保全執行誰的財產交通事故的責任人,即事故的賠償義務人,可以成爲訴前保全的被申請人,審判實踐中有很多種,筆者列舉主要的幾種供大家參考:(1)肇事車輛駕駛人:個人所有的車輛的所有人自己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由車輛駕駛人承擔民事責任;借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出借人對出借車輛的行爲無過錯的,應由借用車輛的駕駛人承擔民事責任。(2)肇事司機的僱主:個人所有的車輛的所有人僱傭的司機開車肇事的,因僱主應承擔轉承責任,須由司機的僱主即車輛所有人承擔民事責任。(3)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個人所有的車輛的所有人委託他人開車執行臨時事務,受託人開車肇事的,車輛所有人作爲委託人,對受託人的行爲應當承擔民事責任。(4)肇事司機所在的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司機在執行職務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由司機所在的單位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