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房屋共有人不同意

房屋買賣房屋共有人不同意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共有房屋買賣糾紛可以怎麼解決


由於雙方共有房屋產權的共有關係分爲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類型,因此,在處理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也應分爲兩種情況:

1、處理按價共有關係的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按照兩個所有者各自的份額,對房屋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並且也按份額分擔義務。

按份共有的雙方均有權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任何一方不經他方同意不得擅自處分房屋,且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獲得權。

2、處理共同共有關係的雙方房屋產權時,由於兩個所有者對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權,承擔共同的義務,在這種關係存續期間,任何一方擅自處分房屋均屬無效。

當這種關係終止時,按照友好、協商的原則對房屋產權進行處理。有協議的,按照協議進行處理;無協議的,根據等分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