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屋租賃登記要繳稅

南京房屋租賃登記要繳稅
房屋租賃合同登記要符合什麼條件

房屋租賃合同登記的條件:


(一)出租屋(包括住宅出租屋、工商業出租屋及其他出租屋)業主或者管理人和承租人;


(二)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並在租賃關係終止後將房屋返還給出租人的行爲;


(三)房屋權利人將房屋承包給他人經營,或者以合作、合夥等名義,不直接參與經營,不承擔相應經營風險而獲取收益及將房屋提供給直系親屬以外的人無償使用等變相租賃行爲,納入租賃管理;


(四)房屋租賃當事人必須自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1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租賃管理所申請合同登記或備案


嚴格來講,進行房屋租賃的,當事人簽訂了租房合同之後,就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大多數的人都是沒有按照規定辦理手續的,因此就讓有些人搞不清楚究竟房屋租賃是否需要登記。相信大家在看完了上文後,對這個問題有所瞭解了吧。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鎮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