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訂立告知義務的

保險合同訂立告知義務的
保險合同訂立的程序

保險合同訂立的程序與一般合同訂立的程序相同,需要經過要約與承諾兩個階段,承諾一經成立,合同即成立,併產生相應的合同效力。在保險合同的訂立中,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並就合同的條款達成協議,保險合同成立。


投保單、保險單和保險憑證的概念


投保單是投保人的書面要約。投保單經投保人據實填寫交付給保險人就成爲投保人表示願意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書面要約。


保險單簡稱“保單”是《保險法》中列舉的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訂立的正式書面保險合同的一種。它由保險人簽發給投保人,完整地記載了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是被保險人在保險標的因保險事故發生損失時向保險人提出索賠或給付的依據和憑證。


保險憑證是保險人發給投保人以證明保險合同業已生效的另一種檔案形式,是一種簡化了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