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破產,僱主不願意發薪水怎樣辦

餐廳破產,僱主不願意發薪水怎樣辦
餐廳破產,僱主不願意發薪水怎樣辦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延勞動者薪水的,勞動者能夠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繫電話、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能夠下達行政處罰處置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能夠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延薪水數額50%-100%的賠償金(《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6條)《勞動法》第五十條限定:薪水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沒理由拖延勞動者的薪水。《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商定和國家限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量支付勞動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