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涉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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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如何徵收
對於土地增值稅如何徵收的問題,我的回答是:

與其他稅種相比,土地增值稅具有以下四個特點:

(1)以轉讓房地產的增值額爲計稅依據。

土地增值稅的增值額是以徵稅對象的全部銷售收入額扣除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稅金及其他項目金額後的餘額,與增值稅的增值額有所不同。

(2)徵稅面比較廣。

凡在我國境內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除稅法規定免稅的外,均應依照土地增值稅條例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換言之,凡發生應稅行爲的單位和個人,不論其經濟性質,也不分內、外資企業或中、外籍人員,無論專營或兼營房地產業務,均有繳納增值稅的義務。

(3)實行超率累進稅率。

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是以轉讓房地產增值率的高低爲依據來確認,按照累進原則設計,實行分級計稅,增值率高的,稅率高,多納稅;增值率低的,稅率低,少納稅。

(4)實行按次徵收。

土地增值稅在房地產發生轉讓的環節,實行按次徵收,每發生一次轉讓行爲,就應根據每次取得的增值額徵一次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