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管理的職責有哪些

建築工程管理的職責有哪些
建築工程管理的職責有哪些
1、根據領導分配的施工任務,認真做到“三熟悉”,即要熟悉圖紙、現場、規範。
2、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質量保證體系,並提出意見,監督執行
3、參加設計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會議。
4、會同施工單位搞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複查施工單位的工程測量定位、抄平放線工作。
5、嚴格檢查工程質量,對違反設計及施工規範的,有權採取制止、返工等措施,並及時向領導彙報。施工管理人員應對工程質量事故負責。
6、循序檢查各工序質量,對隱蔽工程要堅持到現場跟蹤檢查,對關鍵部位的檢查應作施工記錄,嚴格隱蔽工程驗收,
7、工程變更工作按程序辦理簽證
8、協助施工單位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組織好文明施工。
9、原材料進場後組織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所採購的材料進行驗收及檢測,對所管工程主輔材都要求使用合格以上產品,並註明廠家和商家。如發現不合格產品,必須責令施工方將不合格產品退場,如發現施工方違反協議,使用不合格產品,有權勒令返工、停工,並及時向領導彙報。
10、組織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對各個施工工序進行驗收,並做好記錄。
11、施工人員必須深入現場,秉公辦事,簽證工程覈定後,交部門負責人審批,由於審查不嚴或其它原因,應對已造成的經濟損失負責。
12、按時參加碰頭會,研究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13、堅持記施工工作日記,嚴格檢查施工單位進場的建築構件及材料,檢查各類設備的出廠證明材料實驗單,對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和技術處理措施都要詳細記錄。施工日記填寫要真實、仔細、作爲第一手資料要認真儲存,爲索賠和反索賠提供依據,同時也有利於工程結算。
14、督促、協助施工單位做好竣工資料及資料歸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