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和編制的區別

合同工和編制的區別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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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有編制與合同工的區別??

首先,你要了解醫院分爲公立醫院和私立醫院,無論是公立醫院和私立醫院都是可以領到醫療相關的政府補貼的。其次,你要明白私立醫院是社會團體或企業法人,是完全適用勞動法的,裏面所有的工作人員,包括醫生、護士都是適用勞動法,都是簽訂勞動合同的,就是你所說的合同工。再次,在公立醫院一般是按事業單位的編制進行的,如果有編制的一般爲事業編制,即仿公務員編制的。事業編制的醫生,不適用勞動法,只是參照勞動法執行,發生的爭議屬於人事爭議。最後,公立醫院中亦有實行合同制的醫生,此類醫生與私立醫院的醫生一樣,都是簽訂勞動合同,適用勞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