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借貸擔保人免責

銀行借貸擔保人免責
擔保人如何免責
擔保人免責有幾種情形: 1.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轉讓債務未經保證人同意的; 2.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債務履行方式與期限未經保證人同意的; 3.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經仲裁或訴訟主張權利的; 4.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 5.債權人債務人欺騙保證人的,保證人在受脅迫、被欺詐的情況下違背真實意願提供保證的; 6.主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需承擔擔保責任; 7.債務人對抗債權人的抗辯事由,擔保人可以適用; 8.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9.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