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工作者民事糾紛

社區工作者民事糾紛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爲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社區工作者民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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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開庭前準備工作有哪些

(1)在法定期間內及時送達訴訟文書。


(2)成立審判組織並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


(3)審覈訴訟材料


(4)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


(5)其他準備。根據審判實踐,其他準備工作包括:


①追加當事人。


②決定訴訟的合併與分離。


③案情比較複雜、證據材料較多的案件,可以組織當事人交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