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贈與協議公證

房屋贈與協議公證
房屋贈與公證問題
公正書是證據的一種書面形式,贈與公正是對贈與行爲確認的書面認證,憑公證書過戶不交房產流轉稅。

我國物權法明確規定:不動產權屬以登記爲公示要件。因此,房產贈與公正不進行過戶登記,不是真正的產權所有人,不能對抗第三人。換言之:贈與人將房產賣與第三人,過戶後的第三人(買受人)是房產的真正所有人,受贈與人雖經公證因未過戶,不得向過戶後的買受人主張權利。贈與行爲因沒有給付而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