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員工合同到期不續簽需要提前通知嗎?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終止不需要提前30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