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老闆沒簽合同工傷賠償

私人老闆沒簽合同工傷賠償
私人老闆沒簽合同工傷賠償
單位沒簽合同受傷,經認定屬於工傷的,雖然沒簽訂勞動合同,但是隻要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依然可以按照工傷賠償標準賠償,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所有工傷賠償金都應由單位承擔。如果單位不給予合理賠償,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如果屬於僱傭關係的,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
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