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主要發起人有什麼責任

公司的主要發起人有什麼責任
公司的主要發起人有什麼責任
1、足額繳納出資的責任;
2、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的費用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以及對認股人的本息返還的責任;
3、對因自己的過錯致使公司受損的損害賠償責任。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十四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