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該怎樣寫能領失業金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該怎樣寫能領失業金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該怎樣寫能領失業金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需要寫明勞動者的基本資訊、勞動合同的起止日期,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單位的蓋章、日期等等。
領取失業金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