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事實勞動關係1).不能扣押金2).自2008年2月1日後,按工作的每月一月多支付一個月的工資賠償3)你是被迫辭職,應該能主張第二項主張的4)還看給你交社保沒有,否,則可要求主張保險費5).另外,還要注意時效問題,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