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購房合同後賣方違約金

簽訂購房合同後賣方違約金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購房合同賣方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購房合同賣方違約金一般是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爲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爲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爲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爲標準適當減少。

購房合同違約金擔保合同當事人履行購房合同。由於購房合同違約金起到了一定的威懾作用,開發商和購房者爲了避免承擔違約金,都儘量按照房產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因此購房合同違約金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購房合同的順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