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關於曠工的界定

勞動法關於曠工的界定
勞動法關於曠工的處罰有沒有規定
無故曠工3天以上可以按照嚴重違法公司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r《勞動合同法》r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