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國家賠償解釋

最新國家賠償解釋

國家機關因某種紕漏導致相關行爲人無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後是需要對相關錯判的行爲人給予一定的補償的,這種補償就叫做刑事賠償。刑事賠償是有其相應的賠償標準的,國家機關應按照相應的賠償標準給予行爲人刑事賠償。刑事賠償義務機關是指接受刑事賠償請求、支付賠償費用、參加賠償訴訟的義務方。主要包括公安機關、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監獄管理機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請問最新國家賠償法解釋的最新內容具體有哪些呢?

您好,以上是最新國家賠償法解釋的其中兩條,其中還有 第三條 除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質證應當公開進行。

  賠償請求人或者賠償義務機關申請不公開質證,對方同意的,賠償委員會可以不公開質證。

  第四條 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在質證活動中的法律地位平等,有權委託代理人,提出迴避申請,提供證據,申請查閱、複製本案質證材料,進行陳述、質詢、申辯,並應當依法行使質證權利,遵守質證秩序。

  第五條 賠償請求人、賠償義務機關對其主張的有利於自己的事實負舉證責任,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承擔不利後果。

  第六條 下列事實需要證明的,由賠償義務機關負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