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公司拖欠工資不發

離職後公司拖欠工資不發
離職後公司拖欠工資不發
1、用人單位不得剋扣或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
2、《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爲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