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工傷認定不服如何起訴

對工傷認定不服如何起訴
對工傷認定不服如何起訴
法律意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下列工傷認定行政行爲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一)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決定;
(二)工傷認定決定;
(三)涉及工傷認定的其他行政行爲。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覆其工傷認定申請,或者受理後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行政不作爲不服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直接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除工傷認定決定以外的其他工傷認定行政行爲或者行政不作爲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行政行爲之後,當事人如果對工傷認定的結果表示不服的話,需要在60日內申請進行行政複議。如果是提起行政訴訟的話,則可以是在6個月內提出。不過現實中,一般是先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結果不服的,再提出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