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不辭工找那個部門投訴,投訴需要走什麼程序

工地不辭工找那個部門投訴,投訴需要走什麼程序
工地不辭工找那個部門投訴,投訴需要走什麼程序
1、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辭職是通知單位,到期單位不辦理離職造成損失,可以要求單位賠償。
2、《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