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糾紛是否仲裁前置

工傷賠償糾紛是否仲裁前置
工傷賠償糾紛是否仲裁前置
是的。職工與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爭議,是勞動爭議,勞動爭議仲裁是前置程序。
工傷不仲載不可以直接起訴,工傷需要依法進行工傷認定,根據工傷鑑定的等級對照《工傷保險條例》要求賠償,需要走完勞動仲裁後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