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房屋買賣糾紛應該怎麼做最新的規定是什麼房屋買賣發生合同糾紛時應該採取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方式處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符合法定條件。對於生效的判決、裁定,當事人應當履行,拒絕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