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變真事

假離婚變真事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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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變真離婚財產怎麼辦



  (一)因爲購房政策假離婚了,還是夫妻嗎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因此,依據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離婚,在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並領取離婚證的,屬於法律意義上的離婚,即雙方解除婚姻關係,即時產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法律認定離婚採取形式主義,只要雙方領取了離婚證即爲離婚,不論雙方離婚原因和離婚後是否實際分居或分割財產。


  (二)離婚後仍共同生活的,一方出軌法律上怎麼認定

上文說過,領取離婚證的男女在法律意義上已經不再具有夫妻關係,雙方不再負擔有忠誠義務,所以所說的“出軌”只是道德義務上的說法,法律不予認定出軌。


  (三)離婚後仍共同生活的,雙方財產如何認定

依據夫妻關係自離婚時正式解除,離婚之後雙方各自收入均屬於個人財產,離婚之前的夫妻共同財產依照離婚登記時雙方的約定或遞交婚姻登記機關的財產分割協議書確定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