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變真離婚

1、辦理“假離婚”後,夫妻雙方未同居的。首先,辦理了離婚登記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已經生效,除非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存在的,離婚協議生效後財產是無法請求重新分割的。
2、辦理“假離婚”後,夫妻雙方依舊同居的。
由於夫妻雙方離婚後依舊共同生活,形成同居關係,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同居共同所得財產(雙方共同勞動、經營或管理的財產。)分割時按照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1)如果同居雙方能就共同財產的分割達成協議,則按雙方的協議處理;
(2)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由法院依法分割;
(3)雙方的共同財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但要綜合考慮雙方當事人的過錯程度,照顧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和無過錯方的利益。

假離婚變真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