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代位求償的條件

車險代位求償的條件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爲。簡單的說,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爲。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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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位求償條件

代位求償權是保險常用名詞。保險人在將保險賠款償付被保險人時,被保險人依法轉移給保險人的某些權利。
此種權利僅限於財產保險。保險人的代位求償權包括兩種:
1、物上代位。保險人補償保險標的損失後,即取得對該標的的所有權。物上代位僅存在於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的情況中。
2、權利代位。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損失,如果根據法律或有關規定應由第三者負責賠償的,保險人在先行賠償後,即取得被保險人向第三者索賠的權利。但這種權利不能超過保險人賠付的金額。保險人追償到的金額小於或等於賠付金額歸保險人所有,若追回金額大於賠付金額,則超出部分應償還給被保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