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資產拍賣房產流拍怎麼辦

人民法院資產拍賣房產流拍怎麼辦
民法院資產拍賣房產流拍怎麼辦
人民法院資產拍賣流拍後可以再次復拍,但是復拍次數有限,動產拍賣以兩次爲限,不動產拍賣以三次爲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拍賣時無人競拍或者競拍人的最高應價低於保留價;
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不申請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再行拍賣。
第二十七條規定,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動產,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
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查封、扣押,並將該動產退還被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