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勞動安全事故該如何判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該如何判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該如何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條【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大型羣衆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