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平價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平價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透過股權轉讓方式退出公司。股權轉讓方式包括公司股東之間轉讓和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兩種方式。


1、股東之間轉讓股權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2、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


3、公司章程對股份轉讓的規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