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沒有辦理離職手續怎麼辦

老闆沒有辦理離職手續怎麼辦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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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手續怎麼辦理

1、申請離職(向主管部門申請)的申請書;申請內容需符合離職條件;

2、申批透過(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

3、移交工作(向單位、公司安排的接班人移交自己手頭的工作、資料);並透過審查認可;簽定移交清單(工作單位辦理)。

4、辦理社保、醫保轉移手續及失業手續(社保局辦理);

5、如在公司或單位住宿;需辦理離廠手續。獲得放行認可;

6、如公司或單位機要部門、崗位還需簽訂離職後的保密協議

7、結算工資和離職待遇(財務部門和人事部門辦理)。

8、根據自行情況選擇合適的離職、離別形式。(如感謝、茶話、宴請等);

9、國家機關和單位還需辦理人事檔案調離手續;一般帶戶口、高學歷、高職稱的職工則一般將人事檔案調往人才市場;

10、如有接收單位,可直接申請調往新入職單位。一般在勞動人市局(指定的人才市場辦理)。